PP电子學院後勤基建處
PP电子學院
工程和服務類項目承包單位失信黑名單
治理辦法
第一條 凭据《PP电子學院基建維修治理辦法》、《PP电子學院工程和服务类项目自主招标投标治理辦法》、《PP电子學院维修革新及服务类项目施工(承包)单元确定措施》中的相关划定,为保证学校各工程项目、服务类项目的工程质量及服务质量,特制订本治理辦法。
第二條 本治理辦法中所述的施工(承包)单元包罗:
(一)通過在年度施工單位數據備選庫中抽取、校內招投標等方式確定承擔投資在100萬元以下的維修革新項目及應急搶險項目施工任務的施工單位;
(二)通過在年度各服務單位數據備選庫中抽取、校內招投標等方式確定承擔服務費用在80萬元以下的監理、工程造價咨詢、地質條件詳細勘察、樁基礎檢測、結構檢測、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等事情的單位(機構、公司);
(三)承擔校內自主招標、政府采購等項目招標署理事情的招標署理機構;
(四)承擔服務費用在80萬元以下未包罗在第2、3點中的其他可歸于服務類項目的事情的其他單位(機構、公司)。
第三條 承擔投資在20萬元以下普通維修革新項目或應急搶險項目施工任務、在各年度施工單位數據備選庫中抽取的施工單位,如發生以下情況:
(一)施工單位在抽取中被選定後,因項目造價過低或其他原因不願承擔施工任務,則記該單位不良行爲記錄一次,年度內累計兩次不良行爲記錄的施工單位,則立即取消本年度的抽取資格,且在下一年度不再批准進入數據備選庫;
(二)被抽取選定後,施工單位因完成任務能力較差或完成的工程質量較差,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則立即取消其參加本年度的抽取資格,並責令該單位進行整改,視整改情況再確定在下一年度施工單位數據備選庫建设時是否批准進入;
(三)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不能良好的履行職責,造成宁静事故或給學校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及後果,則立即取消該單位的抽取資格,且從此不再被批准進入施工單位數據備選庫。
第四條 通過校內招投標方式確定的施工單位,如發生以下情況,則立即納入黑名單,在校內招投標的招標文件評分細則中設立減分項,在其再次參加校內招投標時,對其得分予以扣減:
(一)完成任務能力較差或工程質量較差,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經過整改後,仍無法滿足使用要求的;
(二)在施工過程中不能良好的履行事情,造成宁静事故或給學校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及後果,造成項目延期竣工或無法交付的。
第五條 通過在年度各服務單位數據備選庫中抽取確定的服務類項目承包單位,在事情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的,該單位被記不良行爲記錄一次,年度內累計兩次不良行爲記錄的,則立即取消本年度的抽取資格,且在下一年度不再批准進入數據備選庫。
(一)因價格過低或者其他無正常理由不願承擔服務任務的;
(二)監理單位在進行項目監理時,不能良好的履行事情職能,給學校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及後果的;
(三)地勘單位在進行地質條件詳細勘察、樁基礎檢測等與地質勘察相關聯的事情中,存在事情失誤,導致報告書與現場情況不符,造成項目投資有較大增加的;
(四)設計單位在設計中,未進行現場勘察導致預估不足,或在設計中存在漏洞,造成項目投資有較大增加的;
(五)造價咨詢機構在進行估算、概算、預算等編制過程中,未進行現場勘察,或在編制過程中存在錯項、漏項,造成項目投資有較大增加的;
(六)其他服務類項目存在以上類似過錯的。
第六條通過在年度各服務單位數據備選庫中抽取確定的服務類項目承包單位,在事情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的,立即取消該單位抽取資格,且從此不再被批准進入數據備選庫。
(一)監理單位在進行項目監理時,不能良好的履行事情職能,給學校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及後果的;
(二)地勘單位在進行地質條件詳細勘察、樁基礎檢測等與地質勘察相關聯的事情中,存在嚴重事情失誤或數據弄虛作假,造成報告書與現場情況嚴重不符,造成項目投資嚴重超標的;
(三)設計單位在設計中,未進行現場勘察導致預估不足,或在設計中存在重大漏洞,造成項目投資嚴重超標的;
(四)造價咨詢機構在進行估算、概算、預算等編制過程中,未進行現場勘察,或在編制過程中存在嚴重錯項、漏項,造成項目投資嚴重超標的;
(五)其他服務類項目承包單位存在以上類似過錯的。
第七條接纳校内招标(含合理价抽取、委托署理机构招标等方式)确定的承包单元,发生第六條中所述情况的,则立即纳入黑名单,并按以下方式处置惩罚:
(一)接纳合理價抽取法時,限制其參與投標;
(二)委托署理機構進行招投標的,在校內招投標的招標文件評分細則中設立減分項,在其再次參加校內招投標時,對其得分予以扣減。
第八條 承擔校內委托招標及政府采購招標署理事情的招標署理機構:
(一)如在組織招投標過程中,存在事情失誤或過錯,但未造成招標項目流標、廢標的,則立即取消該機構抽取資格,且在下一年度不再被批准進入數據備選庫;
(二)如在組織招投標過程中,存在嚴重事情失誤或過錯,造成招標項目流標、廢標的,則立即取消該機構抽取資格,且從此不再被批准進入數據備選庫。
第九條 在校內招投標活動中,如發現投標單位(含施工及服務)、招標署理機構等單位及個人存在非法圍標、串標、行賄、受賄等嚴重違反有關違法違紀行爲的,則施工及服務承包單位立即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交監督部門處理。
第十條 接纳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的項目(含工程及服務類)施工(承包)單位的失信行爲處罰按國家、湖南省、婁底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治理辦法经2020年11月3日後勤基建處處務會通過,于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由後勤基建處負責解釋,並報學校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