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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勤服務總公司部門負責人聘任辦法-PP电子學院

作者:周浩時間:2012-10-17點擊數:

爲進一步深化我院後勤社會化革新,強化後勤服務總公司的各項治理,進一步提升後勤服務質量,更好的實現“三服務,二育人”的服務宗旨,結合總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部門負責人崗位設置

1、綜合部部長1人。

2、財務部部長1人。

3、飲食服务中心经理1人。

4、教材供應中心經理1人。

5、校園環境治理中心經理1人。

6、水電服务中心经理1人。

7、經濟開發公司經理1人。

8、建安維修服務中心經理1人

9、海園房地産開發公司辦公室主任1人

10、醫療衛生所所長1人

二、部門負責人聘任原則

1、總公司下屬各部門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部門負責人負責制。

2、各部門原則上只設負責人一名。對外有經營業務的部門可根據業務需要設立業務經理,業務經理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總經理批准後聘任。

3、各部門負責人在個人申請、群衆評議、領導評議的基礎上,總公司研究決定,經公示未發生影響任職的問題,試用期滿及格後由總經理聘任。

4、各部門負責人在同一部門任職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屆或四年,但專業技術性強的部門可不受上述任職年限限制。

三、部門負責人聘任的基本條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目标、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和总公司的各项規章制度。

2、思想品德好,事情紮實,責任心強,廉潔奉公,具有較強的開拓和創新精神。

3、擁護學院後勤革新方案和總公司章程,並能積極參與各項後勤革新實踐。

4、具備擔任相應崗位職務必備的業務知識和事情能力,且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學曆(須提供相應的證明质料)。

5、身體康健,原則上年齡男50歲(含)以下、女45歲(含)以下,特殊專業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6、能組織本部門完成總公司規定的各項事情任務和總公司下達的經濟目標任務。

7、應聘者必須是公司在職在崗的正式職工或在公司事情兩年以上的大學畢業生。

四、部門負責人聘任法式

1、凡願意參加各部門負責人崗位競聘者,需先領取《PP电子學院後勤服務總公司部門負責人競聘申請表》,填好後交總公司綜合部。

2、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入圍人選。

3、進行群衆評議和領導評議(競聘人發表5到8分鍾的競聘演說)。

4、總公司組織考察、審定、研究決定試聘人選。

5、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6、由總經理試聘,並報學校備案。

7、試聘期滿,經考核及格後由總經理聘任。

五、其他

1、聘任期限:二年,從試用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爲三個月。

2、受聘期待遇:被聘的各部門負責人,在聘期內享受總公司中層部門負責人待遇,業務經理享受總公司中層副職待遇。

3、在受聘期間,受聘者如不平從總公司的事情部署而嚴重影響總公司事情的開展或不能勝任崗位事情,或因失職造成部門經營出現較大虧損,或經考核不稱職者,或在聘期內受刑事、行政等處罰者,經總公司研究通過後,由總經理予以解聘。

4、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和總公司司務會成員組成。

5、競聘考核接纳投票制,領導組投票按1:3的比例計取票數,群衆投票按1:1的比例計取票數。

6、聘任事情的具體時間部署

(1)8月16日:宣布《PP电子學院後勤服務總公司部門負責人聘任辦法》;

(2)8月20日到21日:競聘人員向總公司提交書面申請;

(3)8月22日:資格審查,宣布競聘人員名單;

(4)8月24日上午9點:召開競聘大會;

(5)8月24日下午:組織考核、審定;

(6)8月25日: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7)8月26日:總公司中層部門負責人聘任到位。

7、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總公司研究解決。

8、本辦法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PP电子學院後勤服務總公司

二OO九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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