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關于做好2010年度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事情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凭据湖南省人事廳、湖南省宁静生産監督治理局《關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事情的通知》(湘人函[2010] 21号)和娄底市人事局、娄底市宁静生产监视治理局《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度注册宁静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試考务事情的通知》(娄人函[2010] 1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注册宁静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試考务事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接纳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0年4月16日—2010年4月30日,具体法式凭据湘人函[2010] 21号文件要求进行。
二、網上報名完成後,報考人員必須本人持下載的資格考試登記表,到人事處核實並加蓋公章後,于2010年5月5日到婁底市人事局(地址:市人大、市政協辦公大院2號樓1樓,聯系電話:8312396、8216030)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和繳費。
三、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新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曆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以及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宁静生産業務事情年限的證明;續考人員須提供上年度參考《准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經資格審查後直接繳費。所有報考人員均要將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按原件巨细粘貼在資格考試登記表的反面並提供與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的證件照2張(照片經人事處核實後加蓋公章)。
四、考試時間與科目
9月4日 上午9:00-11:30 宁静生产法及相关执法知识
下午 2:00-4:30 宁静生产治理知识
9月5日 上午9:00-11:30 宁静生产技术
下午 2:00-4:30 宁静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附件:凭据湖南省人事廳、湖南省宁静生産監督治理局《關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事情的通知》(湘人函[2010] 21号)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關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事情的通知
湘人函[2010]21號
各市州人事局、安監局,省直及中央在長各有關單位:
凭据人力自嚧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事情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注册宁静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試事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0年4月16日—2010年4月30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4日 上午9:00-11:30 宁静生产法及相关执法知识
下午2:00-4:30 宁静生产治理知识
9月5日 上午9:00-11:30 宁静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宁静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報名條件
全國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及免試部门科目條件按省人事廳、省宁静生産監督治理局《轉發人事部、國家宁静生産監督治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4]12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法式和要求
考試報名接纳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具體法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在2010年4月16日-30日登陆湖南省人事考試网(http:// pta.hnrst.gov.cn),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须接纳JPG花样,巨细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試挂号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
(二)新報考人員和續考人員均須先在網上報名。網上報名乐成後,新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曆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資格考試登記表(須在表上粘貼與上傳照片同底的證件照2張,並由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後加蓋公章)等資格審查相關质料,按屬地原則到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試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續考人員只須攜帶身份證和打印的資格考試登記表按屬地原則直接現場繳費;切合免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必須由資格審查部門在《資格考試登記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樣並簽名蓋章。
省直及中央在長單位的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5月10日至12日到湖南人才市場二樓(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電話84688383)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各市州資格審查和繳費事情須在5月12日前完成,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地自行確定。
(三)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全省人事編制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准的通知》(湘價費[2002]281號)規定,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費爲客觀題每人每科53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8元),主觀題每人每科57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2元),考務費在報名時一並收取。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爲自動放棄報名參考。
(四)打印准考證。通過現場資格審查並繳費的應試人員請于8月30日至9月2日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打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未打印准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己承擔。
(五)跨省轉考的考生,必須攜帶當地考試治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湖南省人事考試院考務二部(聯系電話:82216500)辦理轉考手續後,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以往年度考試成績無效。
五、事情要求
各地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核對報考人員的身份證件和資格證書。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查處。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人辦發[1996]52號文件規定,省職改辦將在發證前對各市州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凡不切合報考條件而通過考試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並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第3號)第七條第1款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
各地人事考試部門須于5月19日前做好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的信息上報事情。
六、其它事項
(一)2010年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凭据《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08年版)》的要求執行,考試科目設置不變。《宁静生産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爲主客觀混淆卷。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玄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效的普通函數計算器。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各地配發,在考後與試卷一並收回。
(三)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征訂事情由湖南省宁静生産監督治理局負責。征訂大綱、教材的單位和個人在5月15日前將征訂單位(姓名)和征訂數量報湖南省宁静生産監督治理局人事培訓處。《征訂單》請在湖南省宁静生産信息網下載,網址:http://www.hunansfaty.gov.cn,點擊(處室動態/人事培訓)。
附件:2010年度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事情計劃
湖南省人事廳
湖南省宁静生産監督治理局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2010年度注冊宁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事情計劃
4月16-30日
| 考生網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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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12日
| 省直及中央在長單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及現場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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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前
| 各地完成資格審查及繳費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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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前
| 各地完成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的信息上報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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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至
9月2日
| 考生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准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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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 9月4日 上午9:00-11:30 宁静生产法及相关执法知识
下午2:00-4:30 宁静生产治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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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 上午9:00-11:30 宁静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宁静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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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前
| 宣布考試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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