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規章制度,认真操作,确保锅炉宁静运行。
二、事情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事情崗位,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三、上班時間不做與操作無關的事,對違反宁静的行爲要勇于提出批評,對有礙于鍋爐宁静運行的指揮可拒絕執行。
四、嚴禁在鍋爐事情時和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以防止蒸汽和高溫傷人。
五、要切實做好鍋爐房防盜、防腐事情,對器材、工具配件要及時入庫。
六、不按操作法式事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負責,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后勤服务总公司飲食服务中心
二OO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