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电子學院貨物(服務)采購治理辦法》(發文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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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政發〔2023〕45號
PP电子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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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校屬各單位、各部門:
现将《PP电子學院貨物(服務)采購治理辦法》印發給你們,希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PP电子學院貨物(服務)采購治理辦法
PP电子學院
2023年12月18日
PP电子學院貨物(服務)采購治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規範學校采購行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采購質量,維護學校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治理辦法》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执法法規及有關規定,鼎力大举推進采購領域“放管服”革新進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使用納入學校預算治理資金采購貨物、服務等,均適用本辦法。使用代管經費進行的學生教材、新生床上用品、新生軍訓服裝、新生收音機等學習生活用品等的采購,參照本辦法執行。使用個人項目經費進行的采購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貨物、服務與國家采購执法法規規定的相同。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以条约方式有償取得貨物、服務的行爲,包罗購買、租賃、委托、招聘等。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罗原质料、燃料、設備、産品等。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指建設工程,包罗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以外的其他采購對象。與工程相關的服務(包罗但不限于設計、監理、造價咨詢、地勘、檢測、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等項目),由後勤基建處按有關規定進行采購。
第四條 采購應依法依規,遵循公開、公正、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和維護學校權益的原則。
第五條 采購嚴格執行先有預算後采購、先審批後采購的原則。未列入年度采購預算編報的采購項目,原則上不予追加,因特殊情況需要追加的,必須由學校黨委會議(或校務會議)研究決定。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學校建设采購事情領導小組,指導全校各類采購事情。學校采購事情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采購事情、財務事情、教學事情、科研事情、審計事情的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國有資産治理處、計劃財務處、審計處、經費主管部門(教務處、科研與社會服務處等)、信息中心、後勤基建處、督查處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执法顧問組成。學校采購事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國有資産治理處。學校采購事情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有:
(一)全面領導學校的采購事情,審查學校采購事情的規章制度;
(二)討論、審查學校年度采購計劃和預算;
(三)研究學校采購事情中的重要事項;
(四)審批重要文件;
(五)討論緊急重要采購項目及特殊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
(六)審查學校評標專家庫成員。
第七條 學校各部門建设相應的部門采購事情組,負責本部門的采購事情。主要職責有:
制定本部門采購治理的規章制度,全面領導本部門的采購事情。單位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同時還要明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明確專人經辦相關事情流程。
第八條 學校采購事情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請購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國有資産治理處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采購的有關执法法規以及學校關于采購的有關規定;
2.負責審核各部門年度采購計劃預算,會同計劃財務處編制學校年度采購計劃預算;
3.負責學校采購治理的規章制度建設事情,按專業類別組建學校統一的評標專家庫;
4.對學校所有貨物類、服務類采購事情進行統一治理;
5.負責學校與政府采購治理機構、采購署理機構的聯系與協調,配合處理相關事宜;
6.負責編制招標文件和条约,組織招標文件和条约的會審會簽;
7.負責政府采購項目信息的公開;負責政府采購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對采購限額標准以下的采購活動開展指導和監督;
8.負責条约的簽訂,督促条约履行;
9.組織采購項目的最終驗收事情,完成入庫審核;
10.負責處理采購過程中的詢問、質疑、投訴的解釋與回複;及配合財政部門開展投訴處理調查取證事情;
11.負責資料的整理和立卷歸檔;
12.配合請購部門做好政府采購項目的履約驗收和績效評價;
13.負責社會采購署理機構的治理與考核;
14.學校規定的其他政府采購相關事情。
(二)計劃財務處
1.負責審核各部門年度采購計劃預算,牽頭編制學校年度采購計劃預算;
2.審批采購項目資金來源;負責項目經費的預算與落實;
3.收取、退還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
4.結算與支付采購項目款項;
5.開展學校政府采購項目的績效再評價。
(三)審計處
1.負責對預算總金額20萬元(含)以上貨物(或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價格咨詢,合理確定控制價;
2.參與重大采購項目的討論;
3.審查条约;
4.參與國有資産治理處組織的采購項目驗收事情。
(四)教務處等經費主管部門
1.負責項目計劃編制,對項目經費進行審批;
2.負責采購項目的采購需求、采購預算、技術參數的論證組織事情;
3.討論、審查招標文件和条约;
4.參與采購項目的驗收事情。
(五)信息中心
1.統籌學校信息化建設,對與信息化相關的采購項目參與審核;
2.對相關采購項目提出與信息化相關的要求和建議;
3.參與信息化相關的采購項目的驗收事情。
(六)後勤基建處
1.统筹学校水电治理,依据《PP电子學院水电治理暂行措施》对用电设备相关的采购项目加入审核;
2.對相關采購項目提出用電治理相關的要求和建議;
3.參與用電設備相關的采購項目的驗收事情。
(七)督查處
1.討論、審查招標文件和条约;
2.對采購事情進行監察督辦。
(八)执法顧問
1.負責對采購項目的执法可行性進行論證;
2.審查招標文件與条约;
3.對采購活動過程提供执法保障;
4.負責执法糾紛的處理。
(九)請購部門
1.應加強采購事情的計劃性和預算治理,做好本部門年度采購計劃預算申報事情。科學正当確定采購項目,不得重複采購和拆分項目;
2.采購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項目負責人應由請購部門主要負責人或班子成員或經費負責人擔任。項目負責人應加強項目論證,強化市場調研,掌握最新市場動態,合理確定采購預算金額。采購預算在5萬元(含)以上的采購項目,請購部門必須提供市場調研報告;
3.通過招標方式或湖南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以下簡稱電子賣場)競價方式進行的采購項目,請購部門應合理准確確定技術參數。請購部門應組建3人以上的論證專家組對技術參數進行審核和修改,形成論證報告;
4.請購部門負責人應召開黨政聯席會議或處務會議,審議和確定采購需求、采購預算、技術參數,提出采購方式建議;
5.討論、審查招標文件和条约;
6.請購部門對条约履行負主體責任。采購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監理制,項目負責人應督促供應商履行条约,對整個項目的實施(包罗數量核對、參數核對、實施進度、質量監控、項目驗收、售後服務、績效評價等)全面負責,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與國有資産治理處、督察處等相關部門通報,並協助辦理項目款項的結算與支付;
7.請購部門負責對采購項目進行初驗,初驗及格後向國有資産治理處資産科申請並參與最終驗收,完成入庫登記;
8.配合國有資産治理處做好政府采購項目的組織實施和詢問質疑答複;
9.凭据条约約定向學校計劃財務處提出資金支付申請;
10.負責資料的整理及立卷歸檔。
第三章 計劃申報與審批
第九條 所有采購項目,實行有預算才采購、同類采購對象合並采購的原則,不得重複采購、不得拆分采購,並按法式報批後方能實施。招標采購項目,其請購計劃的申報時間原則上不能遲于每年的6月30日,其中每年與新生相關的項目請購計劃申報時間原則上不能遲于每年的4月30日,以保障項目采購须要的時間需求。
第十條 各請購部門應加強采購事情的計劃性,其采購項目都必須在學校年度經費預算控制總額以內有計劃、有步驟地申報和實施,凡超出預算的設備購置計劃,必須經學校會議研究同意調整預算後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 嚴格落實進口産品審批制度,凡國內産品能夠滿足需要的一律采購國內産品。凡涉及節能環保、鄉村振興的采購項目,必須執行國家和湖南省發布的有關節能環保産品清單目錄和有關鄉村振興政策。采購小汽車、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等,要按相關法式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 請購計劃的審批,采購預算內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由請購部門負責人、經費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采購預算內金額在5萬元(含)以上的采購項目,由請購部門負責人、經費主管部門負責人及分管或聯系校領導、分管資産采購的校領導審批;采購預算內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上的采購項目,須經校長審批。
第四章 采購形式
第十三條 凭据资金性质、采购预算金额和品目类别,学校采购接纳以下采購形式:政府采购、校内集中采购、校内疏散采购。严禁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采购项目规避政府采购或校内集中采购。
(一)政府采購: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湖南省當年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貨物和服務,實行政府采購。國有資産治理處委托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省級社會采購署理機構組織實施。
(二)校內集中采購: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湖南省當年集中采購目錄及當年學校框架協議供貨目錄以內的且采購預算金額低于湖南省當年采購限額標准以下的貨物或服務,或采購湖南省當年集中采購目錄及納入當年學校框架協議供貨目錄以外的且采購預算金額在5萬元(含)以上但低于湖南省當年采購限額標准以下的貨物或服務,實行校內集中采購。使用非財政性資金,采購湖南省當年集中采購目錄及當年學校框架協議供貨目錄以內的貨物或服務,或采購湖南省當年集中采購目錄及納入當年學校框架協議供貨目錄以外的且采購預算金額在5萬元(含)以上貨物或服務的采購,實行校內集中采購。國有資産治理處通過電子賣場或委托省級(或市級)社會采購署理機構組織實施。
(三)校內疏散采購:使用財政性資金或非財政性資金采購湖南省當年集中采購目錄及當年學校框架協議供貨目錄以外,采購預算金額在5萬元(不含)以下的貨物或服務的采購,實行校內疏散采購。請購部門自行通過電子賣場實施。
第十四條 水電維修耗材和學生宿舍衛生工具,由請購部門自行確定框架協議供貨商,自行通過電子賣場向框架協議供貨商采購。
第五章 采購方式
第十五條 具体采購方式有:果真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商量、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电子卖场采购。
第十六條 具体采購方式的说明
(一)公開招標,指以招標通告的方式邀請非特定的3家以上供應商參加投標。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預算金額達到20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接纳果真招标方式;切合非果真招标采購方式情形,需接纳果真招标以外采購方式的,应当在采购运动开始前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二)邀请招标,指依法从切合相应资格條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應商,並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其參加投標。切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辦法接纳邀請招標方式采購:
1.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2.接纳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三)竞争性谈判,指谈判小组与切合资格條件的3家以上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供應商凭据談判文件的要求提交響應文件和最後報價。切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辦法接纳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1.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及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建设的;
2.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接纳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四)竞争性商量,指竞争性商量小组与切合资格條件的3家以上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商量,供應商凭据商量文件的要求提交響應文件和最後報價。切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辦法接纳競爭性商量方式采購:
1.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2.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4.市場競爭不充实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结果轉化項目。
(五)询价,指询价小组向切合资格條件的3家以上供應商發出采購貨物詢價通知書,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采購的貨物規格、標准統一、現貨資源富足且市場價格變化幅度小的項目,可以依照本辦法接纳詢價方式采購。
(六)單一來源采購,指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
切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辦法接纳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行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条约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七)電子賣場采購,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是依托信息網絡技術建设的、政府采購限額標准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采購的互聯網交易和監管平台。
1.采購政府采購限額標准以下的貨物和服務,原則上應通過電子賣場進行。電子賣場包罗直購、競價和團購三種交易方式。
2.采購預算金額在5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接纳直購方式。
3.纳入学校当年框架协议供货目录以内的货物,零星采购接纳直购方式,采購預算金額在5萬元(含)以上的批量采購接纳框架協議供貨商家線下競價後電子賣場直購。
4.采購預算金額在5萬元(含)以上的項目,原則上接纳競價方式。其中,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通過國有資産治理處網頁發布競價邀請,接纳線下競價後電子賣場直購;只能由唯一供應商提供的,接纳直購方式;發生了不行預見的緊急情況急需采購的,接纳直購方式。
5.電子賣場自動生成的条约需要補充、細化的,由請購部門簽訂補充協議進行完善,與成交供應商簽訂。
6.確實無法通過電子賣場采購的小額零星貨物或服務,實行年初報備制。請購部門在國有資産治理處網頁下載填報《電子賣場無法采購的小額零星貨物或服務報備表》,向國有資産治理處報備後可線下采購。
第六章 事情法式
第十七條 政府采購事情法式
(一)請購部門提交請購計劃,含請購計劃表、貨物清單及技術參數、不少于3個品牌的市場調研報告、黨政聯席會議或處務會議紀要和專家論證報告等质料。單一來源采購項目,請購部門需組織專家對唯一性及须要性進行論證,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3名。請購計劃必須經分管或聯系校領導簽署意見。
(二)請購計劃審核批准後,國有資産治理處通過湖南省政府采購網發布采購意向公示,並向湖南省教育廳和財政廳予以申報。
(三)國有資産治理處會同請購部門,從學校省級采購署理機構庫中隨機抽取確定采購署理機構負責招投標,通知其編制招標文件。政府采購集中目錄項目,國有資産治理處委托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招投標。
(四)采購署理機構通過湖南省政府采購網發布招標通告。
(五)國有資産治理處從學校評標專家庫裏的相關領域專家中抽取1名(采購預算金額超過1000萬元時抽取2名)作爲業主評委,參加采購署理機構組織的開標評標事情。
(六)凭据《PP电子學院条约治理措施》,国有资产治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体例条约,在完成条约网上审批流程后与成交供应商签订。
第十八條 校內集中采購事情法式
(一)请购部门提交请购计划表,含请购计划表、货物清单、党政联席聚会会议或处务聚会会议纪要等质料。采購預算金額在2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請購部門需提供不少于3個品牌的市場調研報告。請購計劃必須經分管或聯系校領導簽署意見。
(二)請購計劃審核批准後,國有資産治理處通過電子賣場實施。學生教材、新生床上用品、新生軍訓服裝等大宗貨物或服務采購,國有資産治理處委托學校省級(或市級)采購署理機構負責招投標,通過國有資産治理處網頁發布招標通告和中標通告。
(三)凭据《PP电子學院条约治理措施》,國有資産治理處下載電子電場自動生成的条约(需補充細化的由請購部門簽訂補充協議進行完善),與成交供應商簽訂。招投標項目,國有資産治理處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編制条约,在完成条约網上審批流程後與成交供應商簽訂。
第十九條 校內疏散采購事情法式
请购部门凭据本部门的采购治理规章制度,自行通过电子卖场实施,并凭据《PP电子學院条约治理措施》,下載電子賣場自動生成的条约(需補充細化的由請購部門簽訂補充協議進行完善),與成交供應商簽訂。
第二十條 招標文件與条约會審事情法式
(一)采購預算金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的采購項目,由采購事情分管校領導主持,召集國有資産治理處、請購部門、審計處、計劃財務處、經費主管部門、督察處、監察專員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對招標文件與条约進行會審,確定招標文件與条约的正式文本。
(二)采購預算金額在100萬元(不含)以下的采購項目,由國有資産治理處組織請購部門、審計處、計劃財務處、經費主管部門、督察處、監察專員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對招標文件與条约進行會審,確定招標文件與条约的正式文本。
第七章 驗收與付款
第二十一條 請購部門進行初驗,初驗及格後形成正式的初驗報告,連同驗收申請單提交國有資産治理處資産科,由國有資産治理處資産科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及專家進行最終驗收。
第二十二條 驗收中如發現貨物與条约約定不符或存在質量問題,或質保期內發現有質量問題,應查明原因,向供應商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整改。
第二十三條 項目結算與支付。項目驗收及格後,計劃財務處憑簽報、發票、条约、牢固資産登記手續等原始憑證,根據項目開支渠道和付款審批手續辦理支付手續。項目質保金由請購部門、國有資産治理處確認無質量問題方可按規定支付。
第八章 資料整理與歸檔
第二十四條 政府采購項目、校內集中采購項目,采購資料的整理和立卷歸檔事情由國有資産治理處負責。
第二十五條 校內疏散采購項目,采購資料的整理和立卷歸檔事情由請購部門負責。
第二十六條 所有采購資料都必須整理生存好,以便接受上級部門或學校相關部門的監督與查閱。
第九章 紀律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采購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执法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對采購活動的全程監督與對違紀違規問題的查處。
第二十八條 學校采購相關部門與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一)請購部門沒有召開處務會或黨政聯席會對采購項目進行研究決定的;
(二)對于要求滿足三個或以上差异品牌技術參數的采購項目,不進行市場調研和論證的;或調研、論證走過場的;或技術參數明顯帶有指向性或偏向性的;
(三)采購項目預算明顯虛高的;
(四)以化整爲零的方式拆分、肢解采購項目規避政府采購或校內集中采購的;
(五)不按正常規範法式進行實施的;
(六)項目監理明顯不到位的;
(七)明顯不按招標文件要求和成交供應商投標承諾要求編制及簽訂条约的;
(八)對于必須提交國有資産治理處進行組織驗收的項目,請購部門初驗及格,但國有資産治理處組織驗收時明顯不及格的;
(九)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配合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十)評標小組成員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評標小組成員或者其他有關事情人員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
(十一)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正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或者泄露標底的;
(十二)違規傳遞評標信息、收受賄賂、幹擾評標、驗收失職,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十三)其他違反执法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的。
第二十九條 學校采購相關部門與人員有觸犯执法行爲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條 通常擅自变换条约條款的,结算时不予认可;给学校造成不良结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一條 參與學校采購投標活動的投標人必須遵守國家的执法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投標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將其列入不良行爲記錄名單,禁止該投標人三年內參與學校的采購活動,並將有關情況報告給政府采購監督治理部門:
(一)提供虛假质料謀取中標或有行賄、圍標、串標、誣告等行爲的。如已中標,則取消其中標資格並終止条约;
(二)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或拒絕簽訂条约的;
(三)不能切实履行条约條款的,验收2次都不及格的;
(四)其他違反执法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的。
第三十二條 學校各項采購事情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在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或親屬關系的,必須回避。供應商認爲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它供應商有利害關系或親屬關系的,可以申請其回避。
第三十三條 各請購部門負責人要履行一崗雙責的責任,對各項采購活動的正当性、規範性進行監督和履行職責,主要職責有:
(一)組織本部門采購事情組,參與采購項目的整個過程;
(二)及時制止、糾正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違規現象,對違法違紀問題移交有關部門查處;
(三)監督采購事情相關人員的行爲,對采購過程中由于不規範行爲所形成的結果行使否決權;
(四)主動接受監察專員辦公室的監督。
第三十四條 國有資産治理處要建设健全內部監督治理制度,明確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法式,制定內部事情人員定期輪崗交流制度,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事情機制。
第三十五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均有權對學校在采購活動中的違規違法行爲進行質疑、投訴、檢舉和控告,有關部門應及時受理。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有相關規定與本辦法纷歧致的,以本辦法爲准。施行期間,國家或湖南省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有資産治理處負責解釋。
PP电子學院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