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为了使党校分校事情制度化、规范化,充实发挥党校分校职能,完善党校两级培训体系,促进全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事情,凭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黨校事情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下层组织事情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增强和革新黨校事情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則。
第二條 黨校分校辦學指導思想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提高黨員、幹部和入黨積極分子政治理論素質和思想素質爲目標,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培養德才兼備的幹部,规则黨員和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增強黨員隊伍的活力。
第三條 党校分校是在系党總支(直屬黨支部)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卖力全系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及培训的职能部门,也是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建研究的一个重要基地。党校分校实行党總支部(直屬黨支部)卖力制,院党校卖力指导、检查、督促、评估,以确保分党校的培训、运动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章 黨校分校的設置和領導體制
第四條 各系和有學生的部均要建设黨校分校。
第五條 各党總支(直屬黨支部)對黨校分校的領導主要是:
(一)傳達上級黨組織的重要決定,指導黨校分校堅持正確的辦校偏向和教育方針,並進行督促檢查。
(二)制定各類培訓班計劃。
(三)配備好黨校分校的領導班子。
(四)協調系部黨政關系,支持黨校分校事情,爲分黨校提供须要的辦學條件。做好黨校教師的聘任。
第六條 党校分校校长由各系党總支(直屬黨支部)书记兼任(没有书记的由副书记兼任),副校长由分管学生事情的副书记或党员副主任兼任。
第七條 黨校分校的辦學規模由同級黨組織根據培訓的需要確定。
第八條 學院黨校代表學院黨委對各系部建设的黨校分校進行業務指導和治理:
(一)对各党校分校执行有关黨校事情的目标、政策的情况进行视察了解,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與有關部門一起,對黨校分校的事情進行研究和協調,幫助黨校分校提高教學水平。
(三)負責黨校分校教師的推薦、學員的教材征訂、電教片的供應、結業考試試題的審核、結業證的制發、各分校學習培訓情況的收集備案等。
(四)分校要自覺接受黨校治理,每年都要向黨校上報分校培訓計劃、辦班名稱、學員人數、課程表、授課教師、考題、考試時間及監考人員、未結業學員人數及原因等書面质料,以便存檔。
第三章 基本任務
第九條 党校分校的基本任務是:
1、制定全系(部)幹部、黨員教育計劃和學生預備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計劃。
2、举办学生预备党员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以及系党總支(直屬黨支部)决定举办的其他培训、轮训研讨班。
3、開展科學研究事情。結合黨校分校事情,及時了解、掌握、研究該院幹部、黨員和申請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動態,圍繞國際國內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學院事情實際,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組織黨校學員進行調查研究,開展科研事情,爲提高教學質量服務,爲系部中心事情服務,爲院黨委和行政的科學決策服務。
4、指导本系(部)学生自发组织的种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学习小组运动。
第四章 招生和班次
第十條 黨校分校的主體班次是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學生幹部培訓班、黨員培訓班。也可根據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辦黨支委、黨員骨幹等短訓班。
第十一條 根據各主體班次的培訓對象,在黨支部所屬師生員工中招生。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的學員,必須寫有書面申請。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每年辦一至二期。
第十二條凡參加黨校分校學習的教工和學生,都必須經黨組織批准,到黨校報到,通過入學教育,被部署到班組,方可成爲黨校分校正式學員。
第十三條 各類學員班均建设學員治理委員會,其成員由基層各單位選派帶隊人員組成,從中選出一至三位常務負責人,主持學員班活動。
第十四條 黨校分校學員通過培訓,要達到加強自身修養、提高自身素質的目的。這一方面要靠自學和課堂教學;另一方面要靠參加黨性教育活動。
第十五條 各類學員班結束時,均要對學員進行結業考試和考核,根據差异類型班特點,接纳差异方式進行。結業成績作爲幹部考核晉級、預備黨員轉正、發展對象入黨的重要依據。未參加培訓和考核不及格(或因成績,或因缺勤超過黨校規定次數)者,是積極分子的不能參加院黨校的培訓。
第十六條 每期学员班结束,均要凭据结果、出勤、体现等评出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原則上不凌驾学员總数的20%。
第五章 事情人員職責
第十七條 黨校分校校長崗位職責
1、全面領導和負責黨校分校事情。
2、对党校分校的基本建设、教育培训和科研事情提出指导性意见。提出并组织实施党校分校事情计划和培训计划,全面部署落实培訓事情有关事宜。
3、制定党校分校的規章制度、事情计划、办班文件等。
4、主抓黨校分校開學儀式、聘請任課教師、第一課堂教學和第二課堂黨性教育活動、考試、判卷、頒發結業證書、和優秀學員證書、結業式等各個教學環節事情。
5、負責黨校分校對外聯絡事情。
第十八條 黨校分校其他事情人員按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具體事情。
第六章 教學和治理事情
第十九條 党校分校实行兼职教师聘任制,聘任规模既可以是院党校推荐的教师,也可以另行聘任,但都必须遵照院党校的教师基本要求划定及遵守“院党校教师守則”。
第二十條 黨校分校培訓分爲課堂教學和開展黨性教育活動兩種形式,實行自學與輔導相結合,課內與課外相結合,學習理論知識與革新世界觀、增強黨性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黨校分校教學內容根據差异培訓類型的特點部署。幹部培訓班主要進行較高層次理論、形勢任務、領導科學等方面的教育;黨員培訓班主要進行共産黨員黨性修養、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黨的生活常識、黨性黨風等方面的教育;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主要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入黨動機、入黨法式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 黨校分校要積極接纳現代化教學手段,充实運用和發揮各類教育資源的作用,增強教學效果。
第七章 檔案治理
第二十三條 黨校分校所有文件要規範化治理,各期各類各班次辦班計劃、課程表、學員登記表、考勤表、成績冊、未結業學員名單、優秀學員名單、學員管委會成員名單等都要整理好存檔。
第二十四條 黨校分校每學期舉辦的各種類型培訓班,在培訓班結束後都要把有關质料上報黨校。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细則自宣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文件与本文相悖条款以本文为准。
第二十六條 本细則由党校卖力解释。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黨校
二〇〇五年八月三日
附件:PP电子学院分党校考核评估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