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發
《中國共産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事情條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國共産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事情條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域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焦点的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加強機關黨的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黨中央對2010年6月印发的《中國共産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事情條例》予以修订。
通知強調,這次修訂的《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黨章爲基础依據,對機關基層黨組織事情作出全面規範,是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的基本遵循。《條例》的修訂和實施,對于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充实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作用,推動機關治理和各項事業發展,爲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機關黨的建設擺在重要位置來抓,推動機關黨的建設始終走在前、作楷模。要認真抓好《條例》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使各級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全面掌握《條例》內容,嚴格遵守和執行《條例》規定。黨的機關事情委員會要加強對所屬機關黨的事情的統一領導,指導督促各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的建設主體責任。中央組織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指導,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获得有效貫徹落實。各地區各部門在執行《條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