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將全黨事情的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在新的曆史時期,必須認真維護黨規黨法,切實搞好黨風,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在全黨和全國範圍內造成一個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紀律,既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又有統一意志、安宁團結的政治局面。只有這樣,才气充实發揮廣大黨員的革命熱情和事情積極性,團結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勝利實現社會主義四個現代化的偉大任務。
我們黨在長期的革命鬥爭中,特別是經過延安整風運動和黨的第七次代表大會,全面總結了處理黨內關系的正反兩方面的經驗,逐步形成了以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黨員和領導密切聯系群衆、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持民主集中制爲主要內容的黨內政治生活准則。全黨同志遵循這些准則,空前團結,步調一致,取得了抗日戰爭息争放戰爭的勝利。
全國解放以後,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廣大黨員基本上堅持了黨的好傳統好作風。但是,由于革命鬥爭勝利和黨在全國處于執政黨职位而在一部门同志中産生的驕傲自滿情緒,由于黨和國家的民主集中制不夠健全,由于封建階級和資産階級思想的影響,黨內脫離實際、脫離群衆、主觀主義、权要主義、獨斷專行、特權思想等不良傾向有所發展,同時在黨內鬥爭的指導上發生了一些缺點和錯誤,黨內正常的政治生活在一定水平上受到損害。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林彪、“四人幫”出于篡黨奪權的需要,利用當時黨所犯的嚴重錯誤,大搞封建法西斯主義、無政府主義和派性破裂活動,肆意踐踏黨規黨法,取消黨的領導,使黨的組織,黨員的黨性觀念,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都遭到了極其嚴重的破壞。破坏“四人幫”以來,黨中央鼎力大举整頓黨風黨紀,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已經有所恢複。但是,治愈林彪、“四人幫”給黨造成的創傷,還需要進行廣泛深入的教育和艱巨複雜的鬥爭。爲了全面恢複和進一步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健全黨的民主生活,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增強黨的團結,鞏固黨的組織和紀律,提高黨的戰鬥力,中央根據目前黨的狀況,向全黨重申黨內政治生活的下列准則。
一、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
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是黨內政治生活准則中最基础的一條。黨中央所提出的政治路線,其基本內容是,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自力重生,艱苦奮鬥,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爲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這是一條反映全國人民最高利益的馬克思列甯主義的路線,全黨同志必須堅決貫徹執行。
思想路線是黨制定和執行政治路線的基礎。黨的思想路線要求堅持社會主義门路,堅持無産階級專政,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我們黨一貫倡導的辯證唯物主義的思想要领和事情要领,其基础點就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實事求是。林彪、“四人幫”長期歪曲、改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違反它的精神實質,離開實踐標准,把毛澤東同志所說的每句話都當作真理,都當作执法和教條,嚴重地束縛了人們的思想。所以必須強調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以實踐作爲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認真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只有這樣,才气發展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才是真正捍衛和高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偉大旗幟。
堅持正確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必須反對兩種錯誤的思想傾向。
一是要反對思想僵化,反對一切從本本出發。那種本本上有的不許改,本本上沒有的不許說、不許做的思想,是一種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是執行黨的政治路線的巨大障礙。我們看形勢、想問題、辦事情,一定要從客觀實際出發,一定要把馬列主義的基本原理同當前的國內外形勢發展結合起來;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一定要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当地區、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結合起來,進行實事求是的研究,以解決當前革命鬥爭和現代化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理論和實際問題。
二是要反對和批判否认社會主義门路,否认無産階級專政,否认黨的領導,否认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錯誤觀點和修正主義思潮。社會主義是中國走向繁榮富強的唯一正確的门路;無産階級專政是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勝利的保障;黨是領導全國人民實現四個現代化的焦点力量;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是指導我們進行革命和建設的理論基礎。在實現四個現代化的鬥爭中,必須始終堅持這四項基本原則。
黨的各級組織、各部門、每一個共産黨員,都要自覺地、堅定不移地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對黨的路線和黨的領導接纳對抗、消極抵制或陽奉陰違的兩面派態度,是黨的紀律所不容許的。
二、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
集體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之一。從中央到基層的各級黨的委員會,都要凭据這一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通常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重大事情任務的部署,幹部的重要任免、調動和處理,群衆利益方面的重要問題,以及上級領導機關規定應由黨委集體決定的問題,應該根據情況分別提交黨的委員會、常委會或書記處、黨組集體討論決定,而不得由個人專斷。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許用其他形式的組織取代黨委會及其常委會的領導。黨委建设的研究處理任何專題的組織,必須在黨委領導之下進行事情,不得取代黨委,更不得淩駕于黨委之上。
在黨委會內,決定問題要嚴格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書記和委員不是上下級關系,書記是黨的委員會中平等的一員。書記或第一書記要善于集中各人的意見,不允許搞“一言堂”、家長制。
各個領導成員之間,要相互支持、相互諒解、善于相助。各人都要自覺地維護黨委集體領導的威信。在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時候,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與人爲善。
黨委會討論重大問題,要讓各人暢所欲言,各抒己見。討論中發生了分歧,既要認真考慮少數人的意見,又不行議而不決,耽誤事情。
堅持集體領導,並不是降低和否认個人的作用,集體領導必須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要明確地規定每個領導成員所負的具體責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不要事無巨細統統拿到黨委會上討論。
在分工負責中,書記或第一書記擔負著組織黨委的活動和處理日常事情的主要責任。不應借口集體領導而降低和抹煞書記或第一書記在黨委會中的重要作用。
要凭据馬克思主義的原則,正確認識和處理領袖、政黨、階級和群衆的關系。對領導人的宣傳要實事求是,禁止無原則的歌功頌德。不許用剝削階級的恭维之詞稱頌無産階級的領導人,不許歪曲曆史和捏造事實來宣揚領導人的功績。禁止給領導人祝壽、送禮、發致敬函電。對活著的人不許設紀念館,對已故的領袖們不應多設紀念館。禁止用黨的領導人的名字作街名、地名、企業和學校的名字。除外事活動外,禁止在領導人外出時組織迎送,張貼標語,敲鑼打鼓,舉行宴會。
三、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
民主集中制是黨的基础組織原則。林彪、“四人幫”搞極左路線和無政府主義,既破壞了民主,又破壞了集中;既破壞了自由,又破壞了紀律。這種無政府主義流毒,至今沒有肅清。因此,必須嚴肅地重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原則。每個黨員要把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作爲自己言論和行動的准則。
每個共産黨員特別是各級黨委的成員,都必須堅決執行黨委的決定。如果有差异意見,可以保留,或者向上一級黨委提出聲明,但在上級或本級黨委改變決定以前,除了執行決定會立即引起嚴重後果的很是緊急的情況之外,必須無條件地執行原來的決定。
必須反對和防止疏散主義。全黨服從中央,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首要條件,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基础保證。任何部門、任何下級組織和黨員,對黨的決定接纳各自进行、各自爲政的態度,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公開地或者變相地進行抵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嚴重違反黨紀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