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10點,住陽光公寓1棟5樓的學生劉某到保衛處報案,稱其18號下午4:30分離開宿舍去琴房練琴,晚上8:00點回宿舍後發現價值6500元的筆記本電腦不翼而飛。
劉某當時就拔打了“110”報警,第二天刑偵部門派人到現場進行了勘察。等了2天無果後,劉某才到學校保衛處報案。因爲時間跨度大,治安科長李安祥高度重視,特意部署辦案經驗豐富的保衛處幹部李平、蘇繼富、朱羽清等負責。經過劉某的詳細詢問,劉某說當時寢室有一名同學在睡覺,經了解該同學一直沒有離開寢室,在排除這名同學的嫌疑後,李平等進一步了解當天是否有其他人員到過他們寢室。經過回憶,同院同學朱某上午到過該寢室。于是,事情組將朱某列爲嫌疑對象。保衛幹部兵分兩路,一路到與陽光公寓一牆之隔的移民村周邊的店鋪進行調查走訪,一路找朱某談話。通過交談,細心的李平發現朱某神色異常,于是通過执法攻心,11個多小時後,朱某交待了整個作案經過,並主動把電腦歸還給劉同學。
整個案件保衛處從接警到破案前後只用了16個小時,充实表現出了我們的保衛幹部不僅責任心強,而且專業素質過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