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適齡青年詢問,“兵役登記”就是“應征報名”嗎?還有即將參加高考的家長問,“今年行兵役登記了,就一定要參軍入伍嗎?”
簡單說,先“兵役登記”後“征兵報名”,不是一回事!今年登記了,也不是一定要今年必須參軍。
我國《兵役法》具體規定如下: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身世、宗教信仰和教育水平,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执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凭据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征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凭据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部署,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开端審查及格的,稱應征公民。
具体说,2018年满十八周岁的男青年必须挂号,但是当年并不必须應征入伍。
凭据全國征兵網(網址http://www.gfbzb.gov.cn)上的流程顯示:“兵役登記”“征兵報名”,兩項由適齡青年完成。“兵役登記”完成之後,有當兵意願的可繼續點“應征報名”,當年暫時無意願就不用點征兵報名了。應征青年報名應征之後,由兵役機關凭据有關規定和要求,“確定預征對象”“確定進站體檢人員”等等後續流程。
國防部征兵辦通知要求,6月30日前,全國範圍內完成兵役登記任務,兵役機關要將往年已登記的逐一核驗,依法確定應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對象。但是,全國征兵(男兵)應征報名時間適當放寬,2018年1月10日—2018年8月5日之間都可以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