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兵政策
1、優先報名應征:報名由縣級兵役機關直接辦理。夏秋季征兵開始前,縣級兵役機關通知其報名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確定爲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可以直接到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報名應征。
2、優先體檢政審:體檢由縣級兵役機關直接辦理。夏秋季征兵體檢前,縣級兵役機關通知其體檢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確定爲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在學校參加體檢的,本人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可在征兵體檢時間內報名直接參加體檢。
3、優先審批定兵:審批定兵時,應當優先批准體檢政審及格的高校畢業生入伍。高職(專科)以上文化水平的及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水平的青年入伍。
4、優先部署使用:在部署兵員去向時,根據高校畢業生的學曆、專業和個人特長,優先部署到軍兵種或專業技術要求高的部隊服役;部隊對征集入伍的高校畢業生,優先部署到適合的崗位,充实發揮其專長。
国家对應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赔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應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划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赔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尺度,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划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相关手续由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和就读高校卖力治理。
1、加分:应届结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加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免試讀研: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切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每年部署一定數量專項計劃(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內),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职(专科)学生應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加入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为30%。
5、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结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结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6、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法式后,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7、免修軍事技术。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後複學或入學,免修軍事技术訓練,直接獲得學分。
1、應征入伍的高校结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革新試點招生時,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2、全省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职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事情崗位,在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中擇優錄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入全省事業單位招聘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後、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爲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可累積計算,最高不超過6分。
4、选招专职人民武裝幹部時,優先從退役大學生士兵中擇優選錄。
5、高校结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结业生,凭用人单元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治理就业报得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结业生士兵可加入户籍所在地省级结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结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