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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学生應征入伍优惠政策全解读
2016年06月06日 10:07:30     (訪問量:)

一、服役期間享受的優惠政策

1.享受優先政策。大學生入伍享受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部署使用政策以及體檢綠色通道,大學文化水平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水平青年入伍。

2.享受優待政策。優待金由批准入伍地發放,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落實相關優待。

3.大学结业生可选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结业生應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选拔为军官,所称选拔军官包罗:大学结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1)大學畢業生士兵提幹:切合本科以上學曆,截至當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間取得學曆和學位的應當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薦的旅(團)級單位事情半年以上等基本條件的,可以列爲提幹對象;根據規定切合一定條件的,優先列爲提幹對象。

(2)報考軍隊院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招生辦公室專科統一錄取且取得全日制專科學曆的畢業生士兵,可以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本科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入有關軍隊院校學習,學制2年,畢業及格的列入年度生長幹部畢業學員分配計劃。報考條件、考試組織、錄取辦法等另行規定。

(3)保送入學: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列爲優秀士兵保送入學推薦對象,選拔辦法凭据優秀士兵保送入學有關規定執行。大學畢業生士兵保送入學對象具有本科以上學曆的,部署6個月任職培訓;具有專科學曆的,部署2年本科層次學曆培訓。

4.優先選取爲士官。對于切合士官選取條件的士兵,同等條件下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曆的要優先選取;師(旅)級單位範圍內相同專業崗位的士兵,在任職能力相當的情況下,應優先選取高學曆士兵。

二、退役後享受的優惠政策

1.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根據實際需求,每年部署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內,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得挪用。

2.將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事情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將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切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规模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结业生退役后按划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加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應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加入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凭据当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應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應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罗优惠政策提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複學轉專業限制。大學生士兵退役後複學,經學校同意並履行相關法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7.复学(入学)政策。應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划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應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赔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應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划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赔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尺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凌驾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凌驾12000元。

9.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结业生應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加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队伍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切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高職(專科)升學。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曆可作爲畢業實習經曆;具有高職(專科)學曆的畢業生,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11.政法幹警招錄。各地拿出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革新試點招錄培養計劃的20%左右,用于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再實行加分政策。鼓勵高學曆退役士兵報考試點班,並適當增加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免修軍事技术。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後複學或入學,免修軍事技术訓練,直接獲得學分。

13.退役就業服務。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得手續,戶檔隨遷(直轄市凭据有關規定執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三、福利待遇

1.義務兵津貼第一年爲500元/月,第二年爲600元/月,獎勵津貼500元/年,兩年津貼共計:13700元。

2.義務兵退役金爲9000元(4500元/年)

3.義務兵家庭優撫金(農村爲6000元/年,城鎮爲15000元/年,按兩年計算,大學生均按城鎮計算,爲30000元)(湘潭市家庭優撫金標准湖南省最高)

4.士兵服役期間享受社保待遇,養老保險金兩年爲10456元。

5.進疆、進西藏服役的義務兵由政府一次性獎勵10000元。

6.全日制大學生由政府補貼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7.義務兵服役滿兩年後,可轉士官,其工資第一年,下士爲3000元/月左右,中士爲4000元/月左右,上士爲5000元/月,四級軍士長爲6000元/月。其退役金根據年度相應增加。

8.根據服役地區的差异,還可享受特區補助、地區津貼和夥食補助等。

征兵事情站:成德樓411

联  系  人:周  樑1397388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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