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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學生請假、銷假規定

2018年08月27日 16:01  点击:[]

爲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康健,加強校風校紀建設,促進學生積極參加和完成學校規定的學習任務與各項活動,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治理規定》、《PP电子學院學生治理規定》和《PP电子學院學生考勤請假規定》以及相關执法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對學生請假及銷假做出以下規定。

一、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紀律,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學院統一組織部署的一切活動。學生上課、自習、勞動、軍訓、政治學習、實習、集會、鍛煉都要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假者,一律按曠課論處,曠課節數按實際曠缺的課時計算。

二、學生請假應嚴格凭据相應法式進行。學生請假時,我院需嚴格查驗相關證明质料(包罗家長宁静責任承諾書、病曆證明、提前就業證明等),班主任簽字前必須聯系學生家長確保請假真實,相關證明质料由學院學工辦負責存檔。請假遵循誰審批、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一)爲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無論學生請假時間長短,均應從嚴掌握。學生確實需要請假的,均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有须要時應出具家長宁静責任承諾書和相關證明,交由我院審驗、存檔。

(二)學生應根據相應法式找相關人員辦理請假手續,凡逾越審批權限形成的請假均視爲無效並按曠課論處,審批權限和相應法式如下:

1.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且不離開婁底市區,學生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班主任審批,交由學工辦蓋章登記並存檔一份。

2.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且離開婁底市區,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學生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由班主任初審簽字,報我院學工辦主任審批,經學工辦蓋章登記並存檔一份。

3.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學生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由班主任初審簽字,我院學工辦主任複審簽字,報我院分管學生事情的副書記(副院長)審批,經學工辦蓋章登記並存檔一份。(7天以內的請假審批表見附件一)

4.請假七天以上、三十天以內(含三十天),學生本人填寫《PP电子學院學生請假審批表(7天以上)》,由班主任初審簽字,我院分管學生事情的副書記(副院長)複審簽字,報學生事情處(部)審批。手續辦理完成後,請假回執批條需交我院學工辦登記並存檔一份。(7天以上請假審批表見附件二,學校學工處網站可下載)

5.請假三十天以上,學生本人填寫《PP电子學院學生請假審批表(7天以上)》,由班主任初審簽字,學院分管學生事情的副書記(副院長)複審簽字,學生事情處(部)審核簽字後,報主管學生事情的校領導審批。手續辦理完成後,請假回執批條需交我院學工辦登記並存檔一份。

6.畢業生學生離校請假的按《教育學院關于畢業生班學生離校請假的規定》(2018年3月6日頒布並實施),因提前就業需要請假的畢業生凭据《畢業生提前就業請假審批表》辦理請假手續(見附件三)。

(三)除以上部門和人員外,其他任何部門和人員均無權審批學生的請假申請。

三、學生請假原則上應由本人辦理,確有特殊情況可由其他人代辦有關手續(僅限本人突發傷病和家人病危或死亡)。

四、在突發疾病或緊急情況下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時,可事後補辦相關手續。補假手續不切合規定的,以曠課論處。

五、請假時間到期之後,學生應及時到班主任、我院學工辦報到銷假,由學工處(部)和校分管領導批准的請假還應到學生事情處(部)銷假,未銷假或銷假不及時者,以曠課論處。

六、家住婁底市的學生,周末回家過夜的,須见告同寢室同學,以備檢查。

七、學生的課堂考勤由班幹部、任課教師、班主任、輔導員、教務辦配合進行。

八、對在考勤、請假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對曠課學生,根據曠課節數,按《PP电子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處理。

十、附則

1、本制度由教育學院黨總支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修訂和頒布之日起施行。按年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PP电子學院教育學院党总支部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1、教育學院請假條(七天以內)

2、PP电子學院學生請假審批表(7天以上)

3、畢業生提前就業請假審批表

附件一:

教育學院請假條(七天以內)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學號

?

班級

?

1、請假类别:□事假 □病假 □公假 2、學生聯系電話:

3、請假事由及去向:

4、本人允许:請假前将日程见告怙恃,保证严格遵守日程部署;在外注意宁静,遵纪守法;定时返校,逾期将按校纪校规處理;請假时间到期之后,实时到班主任、學院學工办报到销假。 家長姓名: 家长聯系電話:

5、請假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节课至 月 日 时/节课 共計 天 时/节课

審核意見

班主任

學工辦(蓋章)

學院領導

? ? ?

注:1、病假须出具医院证明;2、請假事由中须写明學生去向;3、學生离校的需出示家长宁静允许书;4、本表一式两份,學工办、班級各存一份;5、提前就業手续不适用此請假表格。

附件二:

PP电子學院學生請假審批表(7天以上)

姓 名

?

學 号

?

學 院

?

班 级

?

所住寢室

?

聯系電話

?

請假區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家長姓名

?

家长聯系電話

?

事 由

?

申請人承諾

1、請假理由真實有效;

2、請假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执法和學校各项規章制度;

3、請假期間,本人一切行爲後果均由本人承擔。

签 名:

班主任/學工辦主任意見

班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學工辦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學院分管副書記(副院長)意見

分管副書記(副院長)簽名/學院蓋章:

年 月 日

學工處意見

學工處領導簽名/學工處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

分管校領導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三:

畢業生提前就業請假審批表

姓名

?

性別

?

所在系班

?

學號

?

請假區間

?

本人家長聯系方式

?

?

班主任意見、論文指導老師意見

(1)

簽名 年 月 日

簽名

年月 日

(2)

蓋章

年 月 日

招就處意見

(3)

蓋章

年 月 日

(4)

蓋章

年 月 日

教务處意

(5)

蓋章

年 月 日

(6)

蓋章

年 月 日

校领导意見(7)

簽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经分管學生事情校领导签字后,由學生本人复印划分送學工處(存原件)、教务處和學院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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