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學校學工部門、教育學院黨總支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和處理本院學生的治理、教育、服務與指導事情。
2、調研和掌握學生思想動態和成長發展狀況。定期召開學生幹部和學生代表座談會,隨訪學生,了解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掌握學生思想動態與特點,並及時向院領導作出彙報。
3、負責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與治理事情。組織開展大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形勢政策教育、法制教育、校紀校規教育、文明行爲養成教育、心理康健教育、國防教育、宁静教育等。
4、根據學工處、團委等職能部門的部署部署,組織開展班風建設、學風建設、校園文化、文體活動、社會實踐、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等事情。
5、卖力学院党校、团校治理,学生党员的生长和日常教育等黨建事情。
6、組織、協調開展獎助學金評定、特困補助推薦,負責學生的綜合測評及評優評先事情,治理教學樓“早值班”和勤工助學(教室衛生清掃)事情。
7、配合學工處、武保處、後勤服務公司做好學生宿舍治理及建設事情。
8、統籌做好學生迎新、入學教育、新生軍訓、畢業生離校事情。
9、組織開展學生就業教育、就業服務與指導事情。收集、發布畢業生就業信息;組織畢業生參加各類招聘會;拓展就業基地及用人市場;開展畢業生跟蹤服務事情;配合做好創新創業指導及SYB創業培訓事情。
10、負責學生的請假、銷假、休學、退學、複學手續的辦理和違紀學生的調查、教育、處理事情;接待學生及家長的來信來訪;做好特殊學生、重點學生的幫扶教育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及上報事情。
11、指导院团总支、学生会及其它学生社团开展事情,协助开展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协调勤学生治理与教學事情,配合校友办、关工委等部门开展事情。
12、執行學工辦例會制度,每周召開一次輔導員事情會議,通報事情情況;指導學生會、團總支召開好每月的事情例會,做好學生幹部的培訓和教育事情。
13、協助學業導師開展指導事情,做好兼職班主任事情。
14、負責治理學生事情網站的建設及宣傳事情。
15、負責學工辦日常治理事情和文檔治理事情。
16、完成學校、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事情。
17、附則
(1)本制度由教育學院黨總支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修訂和頒布之日起施行。按年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PP电子学院教育学院党总支部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