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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學系資産治理制度

2015年12月15日 14:38 佚名 点击:[]

教育科學系資産治理制度

(試行)

爲充实發揮教學儀器設備等國有資産的作用,保證教學、科研等事情的正常進行,不斷提高使用效益,加強我系財産治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資産的宁静完整、賬實相符,防止牢固資産流失,根據《PP电子學院牢固資産治理考核細則》、學校教學儀器設備治理辦法等文件,特制訂以下資産治理與使用辦法:

學校的牢固資産一般分爲衡宇和建築物、交通工具、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牢固資産七類。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並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系部財産(治理員)、系部主管領導的簽名。

3、凡列入學校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法式辦理,手續完備後方能采購。

二、驗收入庫制度

1、資産治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行,並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學校國資、財務部門入賬。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系部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系部資産治理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制度

1、系部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事情由資産治理員負責。

2、資産治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學校有關部門部署的各種報表。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資産治理員統一治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5、出借的物品要定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資産治理員要及時收回、統一治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事情。

8、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治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系部和學校分管領導批准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資産報廢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資産治理員統一登記,單項牢固資産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系部主管領導、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財務主管、資産保管員簽字、說明。

4、報廢物品處理後的接纳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資産清查制度

1、對所有牢固資産,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牢固資産賬、卡、物相一致。每年牢固資産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在進行財産清查時,要在主管領導的部署下,由各教研室、實驗室等科室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要领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爲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要领爲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産宁静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准後,進行調賬,並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教育科學系

二0一四年十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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