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陽光公寓學生宿舍7#樓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審會在我校召開。評審會由省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組織,婁底市自規局、分管校領導及來自全省基建領域的4位專家代表出席,後勤基建處等相关部门卖力人及相關人員參加。
會前,省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負責人和專家評審組成員在副校長劉鐵峰等陪同下到阳光公寓學生宿舍7#楼的拟建园地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选址、周边情况、水电配套设施等基本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随后在明德楼一會議室召开评审会,省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三部部长魏昀达主持會議。
会上,刘铁峰介绍了阳光公寓學生宿舍7#樓建設項目的配景情況,闡述了該項目建設的緊迫性和须要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介紹了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情況。評審專家分別就該項目的建築、水電、工程造價等方面發表了評審意見。婁底市自規局對該項目發表了規劃審核意見。省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三部专业技术人员划分对项目可行性研究陈诉体例内容、深度、规模等发表了指导性意见。專家組出具了綜合評審意見,評定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基本及格,根據本次評審會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後可以通過。
最后,省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总经济师曹奇总结讲话,他要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陈诉体例单元凭据专家组意见尽快完成陈诉的修改、完善,再报送省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进行审批。(图/文 王新辉 一審:羅千裏;二審:李小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