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预算单元,各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采購署理機構: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
級別由一級調整爲二級,爲規範疫情期間政府采購行爲,根
據複工複産的有關精神,現將我省疫情采購的有關事項通知
如下:
一、疫情物質停止執行緊急采購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元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
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
不再属于紧急采购项目,自 2020 年 3 月 13 日起停止执行
緊急采購,依法實行政府采購活動。
二、恢複正常的采購交易活動
疫情期间暂停的政府采购项目,各级采购单元应实时恢
複,采購署理機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確保疫情防控措施
到位的基礎上,恢複政府采購現場交易活動。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落實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有關政策的通知》
(湘财购函〔2020〕1 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
毒熏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間開展政府采購現場交易活動有關事
项的通知》(湘财购函〔2020〕2 号)文件同时废止。
湖南省财政厅
2020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