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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新冠肺炎疫情物資停止執行緊急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0年03月17日 11:50  點擊:[]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预算单元,各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采購署理機構: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

級別由一級調整爲二級,爲規範疫情期間政府采購行爲,根

據複工複産的有關精神,現將我省疫情采購的有關事項通知

如下:

一、疫情物質停止執行緊急采購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元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

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

不再属于紧急采购项目,自 2020 年 3 月 13 日起停止执行

緊急采購,依法實行政府采購活動。

二、恢複正常的采購交易活動

   疫情期间暂停的政府采购项目,各级采购单元应实时恢

複,采購署理機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確保疫情防控措施

到位的基礎上,恢複政府采購現場交易活動。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落實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有關政策的通知》

(湘财购函〔2020〕1 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

毒熏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間開展政府采購現場交易活動有關事

项的通知》(湘财购函〔2020〕2 号)文件同时废止。

                            湖南省财政厅

                            2020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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