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和《PP电子學院牢固資産治理暫行辦法》(校政發[2017]10號)有關文件精神,凭据學校辦公室《關于做好40周年校慶後續有關事情的通知》要求,爲更好地做好校慶期間校友、社會各界所捐贈資産的入賬事情,提出如下捐贈方案:
1、捐贈的財産應當是有權處置的正当財産。
2、捐贈人可以與受贈人就捐贈財産的種類、質量、數量和用途等內容訂立捐贈協議。
3、受贈人與捐贈人訂立了捐贈協議的,應當凭据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捐贈財産,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産的用途。如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征得捐贈人的同意。
4、受贈人接受捐贈後,應當向捐贈人出具正当、有效的收據,將受贈財産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5、所捐贈資産二級學院需進行驗收,驗收參與人需在驗收單上簽字。驗收參與人包罗:二級學院分管國資事情領導、資産治理員、紀檢委員、資産使用人代表。
6、報國有資産治理處的质料須有捐贈清單、驗收單。捐贈清單內容包罗:資産名稱、資産數量、入賬原值、生産廠家、型號、捐贈日期、捐贈人、領用人等。
7、關于入賬原值認定問題。如所捐贈資産提供了購物清單,凭据清單上價格入賬。如未提供,需進行市場詢價,咨詢三家以上公司對同類資産的價格,取其平均值,並將詢價過程報二級學院黨政聯席會議通過。
8、捐贈的牢固資産要求錄入學校“儀器設備治理系統”。如所捐贈的資産爲古玩、字畫等,按一元價格進行“名義計價”。
9、所有捐贈資産入賬事情在11月30日前完成。
國有資産治理處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