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校成教部公租房分配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各部門:
我校成教部科教樓舊房已革新完畢,現准備分配給無房的在編在崗教職工租住,根據《公有住房治理辦法》(院政發〔2011〕27號)文件和今年9月12日第九次校務會議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房原則
1、 小我私家或配偶在本城区有房(福利房、商品房或建有私房、集资房)者不再考虑分房;
2、 已经享受过学校三年校外租房补助者不再考虑分房;
3、 属于照顾安置的教职工子女、眷属及其他人员不再考虑分房;
4、 原在成教部和B栋三单元的租房户如果在娄底城区没有购房的可以继续申请租住,但选房顺序按校务聚会会议划定执行。
二、操作法式
1、 宣布通告或通知(通过校园网网站、办公OA系统、学校办公QQ群和校园张贴栏);
2、 切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报名,填写相关表格;
3、 分房资格审查,公示审查及格名单;
4、 排队选房(选房原则已通过校务会审定);
5、 选房名单公示;
6、 签订公租房租房协议,领取住房钥匙。
三、其他事項
1、 自宣布通告或通知后,请切合条件又有租房需求的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报名,于9月24日前交国资处(明德楼一楼113室),逾期责任自负。
2、 请各单元组织宣传好本次分房,教职工相互转告分房消息,力求公正果真。
3、 排队选房已审定,如切合条件的教职工此次未排上队,则须等到下一轮分房。
附件:
租住公租房申請表.doc
國有資産治理處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