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公租房租金扣款通告
列位公租房住戶:
凭据學校校務會“關于加強學校公有住房治理”的精神,學校公租房住戶,特別是在婁底市城區購買了商品房的住戶,我們已按2014年12月10日、2015年1月13日下發的《關于敦促有商品房的公租房住戶騰房的通知》和《關于校內公租房的騰退房通告》要求,將2015年1-2月公房租金造表送學校財務處,從3月份工資中扣除。
特此通告。
國有資産治理處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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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