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産治理處科室負責人任職條件
(一)所有科室負責人必須滿足《2014年科級幹部選拔任用事情方案》(“校黨發[2014]32號”文件)規定的要求;
(二)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綜合科科長或副科長任職條件
1.中共黨員;
2.男性;
3.大學本科以上學曆;
4.有較強寫作能力,熟悉電腦操作;
5.年齡50歲以下(含50歲)。
B.資産治理科科長或副科長任職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曆;
2.有較強寫作能力,熟悉資産治理执法法規;
3.熟悉電腦操作;
4.年齡50歲以下(含50歲)。
C.房地産治理科科長或副科長任職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曆;
2.有較強寫作能力和組織能力;
3.懂電腦操作;
4.年齡50歲以下(含5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