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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産治理處科室負責人任職條件

2014年11月03日 16:44  點擊:[]

國有資産治理處科室負責人任職條件

(一)所有科室負責人必須滿足《2014年科級幹部選拔任用事情方案》(“校黨發[2014]32號”文件)規定的要求;

(二)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綜合科科長或副科長任職條件

1.中共黨員;

2.男性;

3.大學本科以上學曆;

4.有較強寫作能力,熟悉電腦操作;

5.年齡50歲以下(含50歲)。

B.資産治理科科長或副科長任職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曆;

2.有較強寫作能力,熟悉資産治理执法法規;

3.熟悉電腦操作;

4.年齡50歲以下(含50歲)。

C.房地産治理科科長或副科長任職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曆;

2.有較強寫作能力和組織能力;

3.懂電腦操作;

4.年齡50歲以下(含5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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