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2021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出國留學項目信息已宣布(www.csc.edu.cn/article/1950),請切合申報條件且有意向申報的老師提前准備申請质料,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
項目具體信息如下:
一、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即面上項目):
申請時間:2021年4月10日-30日
申請人條件:
1. 詳見《2021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選派辦法》(www.csc.edu.cn/article/1943)第三章。
2. 訪問學者申請人應切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50歲(1970年1月1日以後出生),本科畢業後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事情經曆,碩士畢業後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事情經曆。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事情年限要求。
3. 博士後申請人應切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40歲(1980年1月1日以後出生),應爲國內高等學校或科研單位具有博士學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事情的優秀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
4. 申請時須提交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邀請函需寫明申請人全名、身份、學習時間等詳細信息(詳見www.csc.edu.cn/article/1945)。郵件截圖無效。外方導師簡曆需有導師親筆簽名。
5. 外語水平應切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擬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申請步驟和质料等信息詳見國家留學基金委官網: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49。
二、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相助項目:
申請時間:2021年5月1日-15日
申請人條件:参晤面上项目
申請步驟和质料等信息詳見國家留學基金委官網: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
三、校內報送時間要求
爲確保申報质料規範、提高申報通過率,申請面上項目的老師須于4月26日前、申請地方相助項目的老師須于5月11日前將打印的申請质料一式兩份交至國際相助與交流中心,再由我中心統一送省教育廳國際交流處初審,以便有時間對申請质料進行修訂。
注:
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定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
联系电话:0738-8370207/8376006;15273882910
聯系地址:成德樓410室
國際相助與交流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