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校政發〔2017〕20號文件,各單位需在每年的第二學期將次年擬送國(境)外研修的教職工名單上報外事部門。請各單位按校政發〔2017〕20號文件的有關內容,確定2019年擬出國(境)研修的教職工人員並填寫《2019年學校資助赴國(境)外短期研修報名表》于2018年12月25日前報至國際相助交流中心,以便召開相關會議,盡早宣布2019年學校資助派出出國(境)研修人員名單。逾期未交名單的單位,視爲自動放棄2019年學校資助派出出國(境)研修資格。
2019年學校資助出國(境)研修的教職員工,原則上均由研修人員本人聯系國(境)外學校的邀請函,確定好國(境)外學校後報國際相助交流中心審核。再按有關規定辦理因公出國(境)手續。通常,凭据國(境)外學校的慣例,教師一般需至少提前半年與國(境)外高校聯系研修事宜。因此,請各單位盡快见告相關人員盡早聯系研修邀請函。
聯系人:蔣冰清、李炳炎
聯系電話:8370207
國際相助交流中心
2018年12月14日
附:PP电子學院教職工出國(境)培養規定(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