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高等學校,有關企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才事情聚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速建设生长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我司组织有关企业和高校连续深入实施产学相助协同育人项目。
凭据《教育部产学相助协同育人項目治理措施》要求,现宣布2021年第二批产学相助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有关高校要增强对项目的指导和治理,项目卖力人要与相关企业增强联系,凭据要求高质量高效推进项目实施。有关企业要保证资金及软硬件投入定时到位,切实增强項目治理,严禁要求高校特别购置配套设备或软件、支付培训费等违规行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2021年第二批産學相助協同育人項目立項名單(按企業排序)
2.2021年第二批産學相助協同育人項目立項名單(按高校排序)
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宣布2021年第二批産學相助協同育人項目立項名單的通知